学术视点
您所在的位置: 站点首页 > 学术视点 > 正文

普法宣传工作论纲

 2019-12-31 15:22:17 来源:

肇始于1986年的普法宣传已经持续实施了30多年。30多年的筚路蓝缕,无论在规模、形式和内容上都可称为中外法制史上的创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新时代,普法宣传要顺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从向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底线教育范式向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的普法宣传新模式转变,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机制、制度,提升文化内涵,产生普遍、持久的普法宣传效果。


  • 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四川农业大学

  • 电话:028-862916730 邮编:611130

  • 四川省公民文化普及基地 版权所有   雅公网安备5118010004号

  • 技术支持 知行工作室 Design.